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公益性岗位招聘18人公告
林口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加大稳岗扩岗力度,进一步强化我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规[2020]3号)精神,拟向本县户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共18人(详见附件),负责疫情防控、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职责。
三、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林口县行政区域内户籍;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45周岁(含)及以下,女40周岁(含)及以下;
2.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3.政治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4.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形象大方,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人员管理
县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的管理主体,负责组织招聘、调配工作、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等工作,用人单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岗位待遇
1.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规[2020]3号)要求,对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2138元/月,社会保障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不予补贴。
2.新聘任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不予聘任。试用期与正式聘任后报酬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和公示、聘任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林口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14:00-16:30)
2.报名地点: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二楼2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4.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原件。
5.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发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林口县政府网站及“林口人社”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四)考察和公示
1.考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
2.公示。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任人员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及考核期间,若发现拟聘任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五)聘任
公示期满及考核无异议者给予办理聘任手续,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岗前培训
聘任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要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益性岗位在招聘中未能达到满员的,以及其后出现人员离岗的,就业服务中心可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空缺情况,按照以上招聘程序再自行组织补充招聘,做好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林口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加明 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于天雷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 强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洪芳 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人事股、就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