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韶关学院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公告
韶关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公告
韶关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执行院长)1名;
(二)英东生物与农业学院院长(执行院长)1名;
(三)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执行院长)1名。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能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
3.掌握高等教育规律,熟悉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
4.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管理能力及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副高职称;
5.身体健康,男性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女性47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应为党政机关、群团机构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各岗位有关条件详见附件1《韶关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除特殊岗位需要外,本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三、应聘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附件2《韶关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报名表》;
(二)个人情况简介;
(三)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扫描件;
(四)近三年教学、科研主要业绩成果材料扫描件。
请应聘者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制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sgurscrsk@sg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在来校面试时须将相关证件(书)及主要业绩成果原件提交学校查验。
四、待遇
(一)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享受学校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管理能力及业绩突出者的引进待遇可面议;
(三)学校提供住房居住;
(四)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读韶关市中小学校。
五、面试
面试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安排。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
邮编:512005
联系人:叶逢福
办公电话:0751-8120036
手机:13826315066
附件1:韶关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计划表.xls
附件2:韶关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报名表.doc
韶关学院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