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鄂州市华容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0人公告
2021年华容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20〕11号),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根据《省卫健委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通[2021]3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华容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部署,着眼持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打造华容样板,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急需紧缺、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因地制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确定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严密招聘程序,补齐基层人才短板,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充实稳定。
二、招聘计划
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全区计划招聘10人。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1.定向招聘对象。面向华容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不在编人员和乡村医生,需具有大专以上及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在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工作满2年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原则,全省统筹、统一笔试,市、区各负其责、同步实施,主要采取区域统招的方式(区域统招,即以区为单位统筹招聘岗位、专业和组织招聘,考生“志愿到区、不到具体单位”,考试结束后,由区统一组织选岗)。
五、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公告》拟于2021年7月下旬通过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官网和省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7:00。
2.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http://www.hbsrsksy.cn)。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负责。报名开始后,区卫健局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审查,时间为8月2日9:00至8月10日17:00。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8月11日9:00至8月13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和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六、笔试
(一)准考证发放、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招聘准考证发放时间及笔试科目时间以省公告为准,由全省统筹、统一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关于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三)关于免笔试岗位的设定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本科及以上”、职称条件为“副高及以上”的岗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不参加统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七、面试
面试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1.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招聘岗位数3倍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总成绩平均分数划定分数线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3.招聘岗位笔试人数只有1人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总成绩平均分数划定分数线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资格复审。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应重点审核参加面试人员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递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对应聘人员资格应一次性审核,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三)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公告应包含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着装要求等考生应知晓的面试规则,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面试考生,确保知晓。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该考生分数需不低于同一考场、同一批考官、同一面试题本情况下所有考生的平均值,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行体检、考察,并对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应当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专业基础》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专业基础》)÷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九、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十、公示及备案
由华容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后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是全区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短板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研究制定招聘工作方案。要在省明确的政策范围内,科学合理地确定招聘对象、设定招聘条件。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区级卫生健康、编制和人社部门以及用人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编制和岗位申报、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保障好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单位要严守纪律规矩,建立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要完善信访舆情处理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和有关與情。
(四)加强防疫,确保安全。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配置、物资保障、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确保招聘活动各环节工作安全有序。
附件:2021年华容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