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
2021年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锦州市黑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在锦州市公安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黑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开展,黑山县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hsxgaj/index.htm)和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用工形式:与黑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黑山县公安局派出所勤务辅警。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含)至2003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报考者均为男性。
5.具有锦州市黑山县户籍。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1年7月1日(含)之前。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优先招录: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12.有纹身者;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工资为1389.2元/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黑山县公安局政治处605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4.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个人信息表》、《黑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要求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优先招录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退役军人退出现役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参军退伍证明原件;
⑤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二)笔试
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试卷分值100分。最低分数线为40分,低于40分不能录取。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考生因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主动放弃,否则后果自负。
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和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同时进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黑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黑山县公安局政府网站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锦州市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 附件:黑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黑山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