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淄博高青县补充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13人公告

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1-08-03 15:34:22

2021年高青县补充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促进我县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3名基层动物防疫员,派驻各镇办从事基层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从事基层动物疫病免疫、动物疫病防控、疫情测报、产地检疫协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2日之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不限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限畜牧兽医、渔业类、医药卫生、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相关专业(附件1)。

(五)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各种证书、证明材料取得时间以2021年8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考生请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aoqing.gov.cn/)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打印、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2.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周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3.报名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市场(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4.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书写姓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要求和岗位招聘条件,组织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范围。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3倍,按实有报名人数组织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3倍,通过增加计算机技能测试的方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反应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出现成绩并列的,增加面试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考务费70元(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范围,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在制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体检项目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是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报考信息真实性等情况;如考察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不适合岗位的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派遣

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各镇办工作需求和人员情况统一调配岗位。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管理,在各镇集中办公,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

五、工资待遇

月工资3200元,聘用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公开招聘,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咨询电话: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0533—6960055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6965253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1:专业名称.docx

附件2:2021年高青县补充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1年高青县补充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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