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定海区教育局 2021-08-03 15:42:58

舟山市定海区2021年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定教发【2018】14号)要求,结合各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订舟山市定海区2021年度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类别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

要求

所需资格条件

户籍要求

年龄要求

局直属公办幼儿园

舟山市机关幼儿园

2

大专及以上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1、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

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

1986年8月7日以后出生。曾在幼儿园任教研组长等中层干部2年及以上的在职幼儿园教师,年龄适当放宽到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

1

定海区城西幼儿园

4

自收自支幼儿园

定海区城关第二幼儿园

4

定海区城北幼儿园

6

舟山市檀树北区托幼中心

1

舟山市香园幼儿园

3

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

2

舟山市东海幼儿园

2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表所规定的学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幼儿园专任教师职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幼儿,有献身学前教育事业的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浙江户籍”的以2021年8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2)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1年8月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在2021年8月7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列入招聘计划的各幼儿园内(具体见园内指示牌)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盖公章)、中层干部经历证明(盖公章)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本人须如实填写好《舟山市定海区2021年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报考单位(志愿)。

2.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 8月9日一天。考生上午6:50准时到达试场,7:00开始抽签,抽签开始后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2、考试地点:考生报考单位内,具体见幼儿园报名时通知。

3、考试方式: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并分别按60%、40%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试讲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完毕,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2)试讲。试讲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考试结果将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公布,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5、考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在定海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测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试讲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在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放弃、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各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依据《舟山市定海区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舟山幼儿园 (舟山市东海幼儿园、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0580-2049791

舟山市机关幼儿园 (市香园幼儿园、市檀树北区托幼中心)0580-2024159

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0580-8233858

定海区城关第二幼儿园0580-2062218

定海区城西幼儿园0580-8806315         

定海区城北幼儿园0580-2607316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2021年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

舟山市定海区2021年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考单位: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照片

民 族

 

籍 贯

 

户籍

 

身份证号

 

起始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最高学历

 

学 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

 

证件号码

 

专业技术职 称

 

证书编号

 

家庭地址

 

邮箱

 

手机

 

简 历

从初中开始填起: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自行下载,报名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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