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沧州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合同制教师20人公告
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8 月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保育学科岗位的人员,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报考其它学科岗位的报名时不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学历要求
学科岗位 |
对应专业 |
人数 |
学历要求 |
语文 |
汉语言文学 |
4 |
二本及以上 |
数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二本及以上 |
英语 |
英语教育 |
4 |
二本及以上 |
平面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1 |
本科及以上 |
旅游 |
旅游管理与服务/ 会展服务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 |
会计学 |
2 |
本科及以上 |
保育 |
学前教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电气 |
应用电子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
2 |
本科及以上 |
机械 |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1 |
本科及以上 |
注: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其一与招聘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无人报考的岗位或面试结束后没有人能达到面试合格基准分数线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调剂补录。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1年8月3日-9日在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和河北师范大学、沧州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裕华西路122号)教学楼一楼123房间。
(2)通过邮箱报名。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个人简历原件的扫描件和《2021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发邮箱:btzjzx@126.com。通过发送至邮箱方式报名的先在公共邮箱:zjzxjszp@163.com,密码:zj123456,下载《2021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8日-8月10日。
咨询电话: 0317-8187123,8185126,8298080;
(三)报名费用:按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人。
(四)考试人员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个人简历、《2021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
(五)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 “健康码”为绿码,并提供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采取异地命题;面试部分采取多名评委进行综合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内容为现行中职教材内容。备课20分钟,讲课6分钟。面试设置合格基准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基准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三)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录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乘以40%和面试成绩乘以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分高者录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准毁约。
八、公示
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317-8298613 0317-8181306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于2021 年9 月1日上岗。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工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待出现空编后按程序给予入编。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十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职教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泊头职教中心),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考试环节由泊头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十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方案由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泊头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