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公告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现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岗位及要求:
拟用工 岗位 |
用工人数 |
性别 |
学历及专业 |
岗位职责 |
岗位技能要求 |
备注 |
食品检测辅助兼窗口收发人员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食品、化学、生物等专业。 |
辅助食品检测工作、业务受理、样品收发、报告编制整理 |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食品检测经历优先。 |
|
计量检定辅助兼窗口收发人员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计量相关测试、仪器等专业。 |
辅助计量检定工作、业务受理、样品收发、报告编制整理 |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
2.户籍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苍南县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166号)305室 ,联系电话:0577-68898320。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简历(附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考试、聘用
1.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入围者。
2.面试:经资格确认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及政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如政审和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苍南人才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聘用: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相关标准。
四、其他事项
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