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静宁县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54名公告

来源: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1-08-05 11:42:37

静宁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城区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需从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结构合理、解决急需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选调人数

城区幼儿园共计选调教师54名。

三、选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完全中学初中部、各乡(镇)学区、独立初中、威戎小学在职正式教师中选调,县管科级干部、独立初中校长不得参与选调。

(二)报名条件

参与报名的教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40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有音乐、美术等专业特长。

2.教龄:五年及以上(2016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龄确定以档案为准。

3.学历及资格: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教育教学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选调方式

选调按照教育理论知识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教育理论知识测试(包括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占30%,面试成绩占70%(其中综合素质测试40分,专业技能30分)。按照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得分并列时,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 5日-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持相关证件在本人任教单位报名,各单位将报名信息汇总后指派专人上报教育局门口西侧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审核。

2.报名提交材料

参与报名的教师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岗位、所在单位、证件名称等信息,内装下列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报考证明。内容包括:①参加工作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②在校综合表现;③是否有党纪政纪处分。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要求:JPG或JPEG格式,100KB以下,尺寸33×48mm,像素390×567px,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报名人员填写的《静宁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条件,查验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教育理论知识测试和面试环节,并在静宁门户网站公示。

(三)教育理论知识测试

组织所有资格审查合格教师进行教育理论知识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个人特长和发展潜质等方面,面试最终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

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两个方面,满分为7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40分,专业技能30分。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课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测试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测试前10分钟随机抽取试题,测试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应试者在舞蹈、声乐、器乐演奏、简笔画等项目中自选三项进行,每项10分。测试时应试者按照所选项目,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综合素质测评采用问答式,由应试者现场抽题并按要求作答;舞蹈为现场表演,伴奏音乐由应试者以U盘形式提供,如遇故障,可进行无伴奏表演;声乐为清唱;器乐演奏所需乐器除现场提供电钢琴和手风琴外,个人所需其他乐器均自带;简笔画现场用粉笔在黑板作画。

选调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需求人数时,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成绩80%的人员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最终得分按选调岗位排名,对拟选调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规定项目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最终得分依次递补。

(六)公布成绩,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汇总后的综合成绩,对照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得分并列时,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拟选调人员在静宁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按程序发文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及教育局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各项事宜。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做好动员。各单位接通知后,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

(三)阳光操作,严明纪律。选调工作事关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届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学校必须严明纪律,规范操作。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如伪造证件或涂改档案等重要资料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本人或参与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教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公开选调,对参与作弊行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撤销其现任职务。

(四)严格考核,规范管理。选调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学年终由学校考核、学生评议、县局考察,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调回原单位。

本方案由静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表及汇总表

静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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