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招聘幼儿园临时性专任教师11人公告
2021年阿尔山市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幼儿园临时性专任教师的考试公告
为适应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园水平与质量,在我市第一次发布招聘公告的基础上(已报名的考生不用再次报名),继续面向全盟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临时性幼儿园专任教师。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阿尔山市第二幼儿园、阿尔山市第三幼儿园、阿尔山市白狼镇中心幼儿园、阿尔山市明水河镇中心幼儿园、阿尔山市五岔沟镇中心幼儿园、西口幼儿园等招聘幼儿教师1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资格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考试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作风踏实,具有奉献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限兴安盟户籍,同等条件下阿尔山户籍优先。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者年工资为30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单位配套部分五险由市财政补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阿尔山市教育局微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时间为2021年8月5日——8月11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和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到阿尔山市教育局人事师资股报名。联系电话:0482——7122415。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当场核发准考证。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供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三)面试工作
每名应聘者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讲课时间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面试中讲课权重30%,才艺展示权重70%(其中舞蹈权重40%,音乐或美术权重30%)。总成绩满分100分。
1.讲课。讲课题目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随机抽取,考生按抽签顺序讲课,讲课时间最长不超过5分钟。
2.才艺展示。才艺展示项目仅限于音乐、舞蹈和美术三项中的两项,其中舞蹈是必展示项目,另外,从音乐和美术中再任选一项进行展示,两项才艺展示时间相当。才艺展示时间为10分钟。才艺展示时所使用器材、道具等除钢琴、电子琴由招聘单位提供外,其它由应聘人员自行解决。
3.评分。面试评委组每组由5人组成(讲课、音乐、美术和舞蹈),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其平均分的办法计入考生该项考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讲课、才艺展示两项成绩汇总统计得分,计入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地点阿尔山市第一中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一)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按照岗位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用;
(二)考生面试总成绩并列者录取才艺成绩高者;
(三)考生成绩达不到分数线者不录用,分数线为考生加权后平均分;
(四)如体检不合格或录用后至上岗前自动放弃岗位的,则根据面试岗位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录用达到分数线的考生。
(五)三年内如考录人员流失,且幼儿园师资力量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可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对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依次补录,所报岗位考生不足的可从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成绩高低调剂补录,不服从调剂的不予补录。
六、体检和拟聘公示
(一)体检。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通过公示的拟录人员进行等额体检。体检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拟聘公示。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通过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应按时间要求到相应幼儿园报到上岗工作,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作出认定与处理。
(二)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期间发现与聘用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阿尔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阿尔山市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临时性幼儿教师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