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普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8-06 09:10:11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城县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或交通运输业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大专以上文凭,不限男女、35周岁内、不限专业(公路与桥梁等相关工程类专业优先考虑),限江城县户籍;

6.要求:城镇户口、失业一年以上。(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家庭、毕业未满3年优先)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5日—2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江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地址:县思源小学旁中国中铁大楼二楼)。

(二)方式及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报名时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有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六、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用工双方协商确定(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杨蒙 咨询电话:0879-3721259、15125638890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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