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宁阳县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1-08-06 09:24:57

2021年宁阳县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1、应聘人员应具有宁阳县户籍,属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4050”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退休工资收入的失业人员。

3、“4050”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女性四十周岁以上、男性五十周岁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及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计划

共开发临时性基层公共服务岗位15个,其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保洁员10人,县人力资源市场保洁员5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宁阳县人力资源市场 (宁阳县长寿路264号)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按照报名人员范围和招聘条件要求,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目前处于就业状态包含本人已进行了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登记、由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以及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不全不真实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录用对象确定

依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要求,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阳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到用人单位上岗。因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缺岗的,按照要求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期限、管理、待遇

1、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试用期和考核:试用期1个月,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益性岗位待遇: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

本《公告》由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5628405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阳县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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