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嘉兴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秋季招聘保育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浙江化工人才网 2021-08-06 09:47:19

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聘保育工作人员简章

 

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因人员需求,现委托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分址天妃路929号),面向社会招聘短期聘用合同工(保育员)。

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保育员1名(女性)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保育岗位工作。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

3.女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平湖市户籍。

四、工资福利

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6日——8月10日(双休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

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妃路929号5楼504室)。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校会联系本人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

六、考试时间地点:

2021年8月14日下午1:30;乍浦镇黄山路118号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

七、体检、按考试成绩先后录用(1人),录用人员需通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一旦录用,报人才交流中心、港区社发局备案。

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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