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科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42名公告

来源:河南省科学院 2021-08-06 10:21:50

河南省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

 

为加快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大力推进河南省科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有关规定,经省编办批准(豫编办核〔2021〕384号、528号),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2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科学院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国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省级科学院之一,也是省政府与中科院共建单位、全国科学院联盟成员单位和省院合作的依托基地。院系统共有16家二级机构,其中,公益性科研机构3家、改制科研机构9家、国有全资企业3家及国有控股企业1家。作为河南省唯一的省属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河南省科学院在生物工程与药物技术、新能源技术、化学化工技术、新材料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冶金与建材技术、同位素利用技术、食品安全技术、遥感与GIS技术等研究领域具有比较优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人事、科研、财务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单位发展需要,招聘42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可凭据相关证明进行报名)。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将在河南省科学院(网址http://www.hnskxy.com/)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2日。报名人员据实填写《河南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上述表格电子版、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以设岗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至设岗单位工作邮箱。

注: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审查应聘资格。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定,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院网站和各设岗单位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0371-65722680)或招聘单位联系。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如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并于面试结束三天内在河南省科学院网站进行正式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河南省科学院网站进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达到现场,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且超过规定人数比例时,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最终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设岗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各设岗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956905(省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1:河南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doc

附件2:河南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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