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兰州市兰州新区选聘幼儿园教师35名公告

来源:兰州新区门户网站 2021-08-09 08:56:08

兰州新区2021年公开选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兰州新区学前教育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幼儿园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选聘幼儿园教师35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要求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8月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8月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如不能提供者,取消报名资格。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

3.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不得交流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自行打印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次招聘免交报名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11日(8:30至17:00)。

报名地点:兰州新区选聘幼儿园教师报名办公室(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32室对面会议室)

所需资料:①兰州新区2021年公开选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②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承诺书;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色渐变证件照。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面试前一天上午8:30--12:00前往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三)面试

面试包括1项必考项目和2项选考项目,其中必考项目40分,2项选考项目各30分,共计100分,考生在15分钟内依次完成。

1.必考项目(40分)

内容:讲故事

要求:自备幼儿故事一则,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可用辅助教具。

2.选考项目(60分,考生根据自己专长在下列内容中任选2项)

①歌曲演唱(30分)

要求:演唱一首歌曲,题目不限,唱法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自己弹唱或自带伴奏U盘。

②器乐演奏(30分)

要求:演奏一首乐曲,题目不限,乐器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

③舞蹈(30分)

要求:表演一段舞蹈,舞种不限,题材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服装、道具、音乐伴奏U盘等自带。

④绘画或书法(30分)

要求:现场在8开纸或黑板上创作一幅画(简笔画、素描等均可),或现场书写书法作品,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8开纸及黑板由考场提供,其它工具及书法用品等自带。

考生自带纸笔的,进入考场须经工作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考生需将准备好的伴奏音乐拷贝至U盘,进入考场后交给工作人员,若因音乐文件受损等原因不能正常播放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填写《政治审查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六)公示

根据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兰州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在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并落户兰州新区的,按照《兰州新区促进人才聚集奖励扶持办法》,3年内享受每人每月700元的奖励补贴。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未提前告知且无故不参加面试者,记入新区招考诚信档案,今后不得参加新区各类招考(含国企招聘)。

2.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进入报名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3.报考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报名。

附件:

1.兰州新区2021年公开选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兰州新区2021年公开选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0931—8258875

纪检监察监督举报电话:0931—12388(转3)

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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