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医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甘肃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我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甘肃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5名专职辅导员(不占事业编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8月30日后出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34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5.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
6.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体检合格,心理素质良好;
8.有以下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表现突出者;
(3)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者;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甘肃医学院网”(http://www.plm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8日—8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应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电子版发送到学院公开招聘指定邮箱(349483368@qq.com);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①《甘肃医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请登录甘肃医学院(http://www.plmc.edu.cn)→通知公告→甘肃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中下载;
②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通过学信网和学位网出具的与学历相符的电子版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最长期限);
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录取后同意辞职的证明(扫描件);
④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2.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12:00;
地点:甘肃医学院办公楼学生工作部(处)112室;
材料:本人持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资格;
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设有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笔试、面试考核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工作: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19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
(3)内容: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前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2.心理测试:
(1)时间:8月20日9:00—12:00;
(2)地点:心理咨询室;
(3)心理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均为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8月21日,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学院官网发布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均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电话通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分为情景模拟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4.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最终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择优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甘肃医学院组织在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由学院组织开展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3.考察人选确定,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采取谈话、调阅档案等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甘肃医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将结果在甘肃医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根据学院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进入学院后,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崆峒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听从指挥。
(二)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从甘肃医学院南门(柳湖路中段)进入学校,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 “健康码”显示为“黄码”及“红码”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7月17日以后,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境外归国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
(三)考试考务工作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生工作部(处)咨询电话:
徐老师 0933-8611503 18093331900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349483368@qq.com
纪检监督电话:0933-8613121
甘肃医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21年8月7日
附件1:甘肃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列表(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