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南平政和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通知
关于2021年政和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36名教师充实到城区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1.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2.选调单位、学科、名额见下表: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政治 |
历史 |
英语 |
地理 |
体育 |
政和三中 |
1 |
1 |
1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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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小学 |
4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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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溪小学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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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峰小学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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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幼 |
幼儿教师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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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幼 |
幼儿教师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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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实幼 |
幼儿教师2人 |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积极,表现良好。
2.工龄要求: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在农村学校实际任教满5年及以上(以招聘为公办教师起计算农村实际任教年限)。
3.年龄48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1)选调政和三中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专业对口。(2)选调城区小学、幼儿园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学历,所提供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中至少一个专业对口或相近相邻。其中,普师或小学教育专业视为语文或数学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执行。
5.教师资格证要求:取得与报考学科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要求: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违纪被纪检立案审查或处分的;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近五年内在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中有不称职的。
(2)未完成所在工作单位的2020--2021学年坐班任务和“三本”(教案本、听课本、集体备课本)的工作要求的。
(3)近三个学年(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所任学科期末统考成绩或中考成绩位次有2次及以上居于全县班级总数后十分之一者。
三、选调办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教师,统一参加政和县教育局组织的笔试,根据报考学校岗位数量,按各学科笔试分值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教师由所在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填写《2021年政和县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及学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选调录用后,被举报提供虚假材料,查证属实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所有责任后果,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13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0--2021学年本人在工作单位的“三本”材料,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考试
1.笔试:由政和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政和三中
2.考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3.考试形式: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卷面分值为100分。参加选调的对象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4.考试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和文字资料。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选调岗位和笔试的分数,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对象。若分数相同,则根据2016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的综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政和县委、县政府的综合性表彰(含政和县公务员局和政和县教育局联合表彰)或政和县名师、学科带头人等。
4.政和县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成绩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身份证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
(五)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政和县政府网公开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县教育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有关同志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99-3333661 。
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选调通知最终解释权归2021年政和县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政和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