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招聘61人简章
2021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根据事业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拟选拔急需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6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8月17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以下简称“卫生类岗位招聘”)已报考烟台毓璜顶医院或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的人员可同时报考此次招聘,但其中经“卫生类岗位招聘”面试后进入等额考察范围的考生取消此次招聘录用资格。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岗位用人需求的可以报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8月1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网址: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22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23日16:00;
打印报名表时间:审核通过后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截止至现场资格审查之日;
报名网址: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ytyhdyy.com/)。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医院联系。应聘人员登录医院官方网站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占用空间小于3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信息填报确定无误后请务必及时点击“提交审核”,不提交无法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医院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8月21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初审
医院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提交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医院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至8月22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医院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23日15:00前向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网上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1年8月17日9:00-8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为不合格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其它情况不予退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现场报名人员可在现场报名时缴纳面试考务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为不合格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其它情况不予退费)。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1年8月17日9:00-8月23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8月23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如下: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tyhdyyrsc@126.com,邮件主题须为:“考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邮件正文内容为以考生本人为银行账户名称的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如****银行****支行)。
电子邮件须在8月23日16:00前发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尽快于工作时间内致电0535-6699121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免考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现场报名人员也可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免缴面试考务费。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具体要求待确定后公布,请继续关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
2、现场审查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在后续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通知中下载填写并打印电子版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的荣誉奖励证书以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经毕业的也可按照未派遣的毕业生或其它应聘人员提供材料。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外科学(甲状腺)”,“甲状腺”即为该岗位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简章》附件4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现场审查要求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次日下午17时前提交至烟台毓璜顶医院人事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30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加入指定微信群,面试、签约等有关通知将在微信群中发布。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进行,具体要求请继续关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或微信群,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1、面试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签约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及补充协议,拟定于面试后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待面试结束后在微信群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聘单位网站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五、防疫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时限根据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时的疫情状况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期间每日应自觉做好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的《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2、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和《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毓璜顶医院负责解释。
烟台毓璜顶医院网址:http://www.ytyhdyy.com/
烟台毓璜顶医院咨询电话:0535-6699121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yantai.gov.cn/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535-6247779
附件1:2021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
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
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烟台毓璜顶医院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