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8-11 13:08:1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协助开展党建工作、新闻宣传、公文办理,以及所在部门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法学、公共管理类,协助开展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文办理,以及所在部门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5.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条件

1.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

(1)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多媒体制作技术和公文写作能力,需持有C1及以上级别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较快工作节奏和较大工作强度,需要经常加班,南沙本地户籍优先;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报考年龄不满28周岁(1993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2.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

(1)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较快工作节奏和较大工作强度,需要经常加班,南沙本地户籍优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报考年龄不满28周岁(1993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8月1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指定的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srsj@gz.gov.cn,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1日上午09:00时至2021年8月20日下午18: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公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后补,但报名时需提供经学校加盖公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4.与岗位条件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5.已发表的作品(文章、视频、图片等)。

(四)其他要求

1.第1-4项报名材料需用原件进行扫描保证清晰度,建议保存为PDF格式;

2.第1-5项报名材料建议打包成ZIP文档,命名为:姓名+电话+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2021年编外人员招聘;

3.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招聘单位将手机短信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不少于3:1时开考。通过笔试考核的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人社知识、党建常识、多媒体制作、公文撰写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成绩另行通知,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区人社局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人社局开展有关政审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人社局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区人社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管理及薪酬待遇按照《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与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直属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八、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环节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本公告的《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3)。

(二)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要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考点当地的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各环节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进入考点,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该环节。

(四)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含考前14天内由省外来穗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六)“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即视为认同公告内容。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985419,咨询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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