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徐州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招聘博物馆编外讲解员3人公告
2021年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博物馆编外讲解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物馆编外讲解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0之间出生),具有讲解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0之间出生),不限户籍;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口齿清晰,音质纯正,普通话水平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形象好,气质佳;
(八)专业为新闻与传播、播音与主持、历史文化旅游、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传媒的或拥有讲解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8月23日17:00(受理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8:00)
4.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8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两项审核都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结束后,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退回)。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3.打印准考证: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信息将在原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9215108。(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考试
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按面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3.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符合年龄放宽、优先录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由招聘单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自行递补,并报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含企业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工资3800元/月(含企业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或本人自愿离岗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7298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 0516-89215108
(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