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咸宁市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遴选公告

来源: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1-08-11 15:44:56

2021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遴选公告

 

为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广大农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员问题,经研究,从本县农村学校遴选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流动、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

二、岗位数量

根据县教育局和县委编办核定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岗位共80个(具体岗位见附件:2021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遴选岗位表)。

三、工作程序

(一)  遴选对象

通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在编在岗教师。

(二)  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初中学段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段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教师必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除2012至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可按原招聘岗位学段的补员岗位报考外,现岗位在初中的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

3、2018年9月1日前正式招聘为我县在编教师,并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教师补员报名:

(1)近三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近三年内因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资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规定被查处或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

(4)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满三年的;

(5)属乡镇内紧缺学科教师,报名会致使原学校无法正常开齐课程的;

(6)报名表未经所在学校、中心学校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通山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705室)。

3、报名材料:

(1)《2021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遴选考试报名表》(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2)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最高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5)任教年限、工作环境证明;

(6)五年内获最高奖励证书及复印件(2016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

(7)八年内优质课或说课获最高奖证书及复印件(2013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

(8)八年内优秀论文获最高奖证书及复印件(2013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

(9)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10)2021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员遴选考核评分表(交乡镇中心学校,8月11日上午10点前乡镇中心学校评好分并送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11)另交报名表同底2寸相片两张。

本次遴选考核评分项目中奖励、优质课(说课)、优秀论文在报名时,仅接受一次教师提供最高等次证书及复印件。教师提供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均要经乡镇中心学校审核,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作为计分依据。

(四)考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1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2、考试时间地点:暂定8月16日上午8:30-11:00(如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专业知识(70%)和综合知识(30%)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分学段学科命题,主要考查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报考小学学段的专业知识内容初中(占50%)、小学(占50%);报考初中学段的专业知识内容高中(占50%)、初中(占50%)。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试题不分学段。

(五)总成绩计算

本次遴选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60分,考核分占40分,考核分评分细则见《2021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员遴选考核评分表》。

(六)确定人选

按遴选岗位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定遴选入围人员。如总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者;2.从教年限长者;3.学历高者;4.职称高者。

如因城区学校学生增加需另补充教师,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本次遴选入围教师名单将在通山教育公众号上公示,请报考教师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八)  工作考核

本次遴选补员的教师,须在选定岗位工作满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在城区任教满一年后,教育局将进行工作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重新进行岗位调配。

四、工作纪律

(一)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报名教师的资料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报名教师凡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本次补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3年内不得申请进城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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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1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遴选考试报名表.docx

附件3:2021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遴选考核评分表.xlsx

附件4:各类证明事项样式.docx

通山县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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