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昭通巧家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第一号)
巧家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第一号)
巧家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6年8月,是集医疗、保健、科研、培训、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二级妇幼保健机构, 承担全县妇女、儿童的医疗及保健计生任务,是全县的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和业务培训中心。为加快推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目前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及人员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妇科2名,儿科2名,产科2名,招聘岗位详见《巧家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履职资格条件、身体条件和专业要求(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5.双一流高校全日制2021年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至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专业可放宽到相近专业。
6.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参加各类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单位开除公职、除名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统一在巧家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巧家县人民政府(http://www.qiaojia.gov.cn)和微巧家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现场报名及初审。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巧家县妇幼保健院四楼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 — 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资料: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打印单。
5.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受报名人数限制,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面试考核,遴选出优秀者进入考察、体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2021年9月3日上午9:30,面试地点:巧家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
3.有关要求。①参加面试考生请务必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参加面试,本考场第一位考生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②考生在整个报名、面试期间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尽快与招聘单位联系更改。因联系方式变更、通讯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错过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察和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若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后,将对拟聘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巧家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进行体检,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七)聘用。经公示、体检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开展录用工作。公示期结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人员招聘不足的,不再补录。
五、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具体待遇面谈。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工作能力和表现,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则不予聘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防疫要求
1.实行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巧家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实填写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并签名(捺手印)确认。
2.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所有考生应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如因身体特殊情况不宜接种的,需提供医院书面证明)。
3.考生面试前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境,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1)高风险地区入(返)巧考生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中风险地区入(返)巧考生要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在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所有外省入(返)巧考生,抵巧家县后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捺手印)的纸质《健康承诺书》参加面试。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纸质健康码和纸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面试。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期间,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不能参加面试情形
1.仍在隔离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管理期的返(来)巧考生。
3.不能出示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不配合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需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的考生。
4.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面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2.考生应密切关注我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返(来)巧时间。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需要回避情形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必须回避。
(三)凡经公开招聘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考试,须遵守约定到相应岗位参加工作。
(四)在整个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中,凡不按时在通告规定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资格;凡已录(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巧家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