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嘉兴嘉善县教育局嘉善县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第二轮)招聘46人公告
嘉善县教育局2021年嘉善县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第二轮)招聘公告
各幼儿园:
因工作需要,嘉善县公办幼儿园将面向社会招聘部分非编教师,现将招考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
招聘幼儿园非在编教师4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
(一)具有嘉兴市户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已在嘉善县公办幼儿园和第一轮已录取的非编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电大嘉善学院业余楼底楼会议室(人民大道315号)。
(注:第一轮招考技能测试合格者可直接到应聘幼儿园报到面试)
2.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幼儿园教师按(附件1)所列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2021年嘉善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技能测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于8月19日上午8:30前到嘉善县教育研究中心参加技能测试,测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考。专业技能测试分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并分别按60%、40%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试讲人员名单。
2.面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应聘者凭技能测试合格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
(注:2021年第一轮幼儿园非编教师招聘测试合格及以上成绩第二轮视为有效)
五、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放弃、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各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依据《嘉善县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嘉善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嘉善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
2021年嘉善县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第二轮)招聘信息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1 |
嘉善县杜鹃幼儿园 |
2 |
2 |
嘉善县实验幼儿园 |
2 |
3 |
嘉善县第三幼儿园 |
4 |
4 |
嘉善县第四幼儿园教育集团 |
6 |
5 |
嘉善县江南幼儿园 |
5 |
6 |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幼儿园 |
3 |
7 |
嘉善经济开发区幼儿园教育集团 |
10 |
8 |
嘉善智慧科学城幼儿园 |
4 |
9 |
嘉善县干窑镇实验幼儿园 |
2 |
10 |
嘉善县天凝镇中心幼儿园 |
5 |
11 |
嘉善县姚庄镇俞汇幼儿园 |
3 |
合计 |
46 |
附件2:
2021年嘉善县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招聘
报名登记表(第二轮)
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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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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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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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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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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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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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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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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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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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从初中开始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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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