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招聘24人公告
2021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加强博州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队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经批准,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将组织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博州、县市乡村振兴局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招聘简章,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发布。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1、公开招聘:已参加2021年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类笔试,且笔试总成绩为105分以上(含105分)均可报名。
2、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名。
㈡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13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13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6、“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毕业生必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及以上、2年的满16个月及以上);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拟定《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报博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8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30—18: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联系电话:0909—2318563
㈡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本人填写《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6、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其中:脱贫攻坚岗位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他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证明材料。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不接受传真报名及委托报名。
六、招聘程序
㈠笔试
依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此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测试。其中:报名公开招聘岗位的,须参加2021年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类笔试,且笔试总成绩为105分以上(含105分)。
㈡面试入闱人员公布
1、公开招聘:按照应聘报考岗位,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期间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足3人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如报考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博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可从下阶段已进入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入闱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调剂录用。
2、考核招聘:凡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所有条件的人员,按照应聘报考岗位进入下阶段面试。
3、公开招聘、考核招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3日内,在博尔塔拉政府网上公布并供查询。
㈢面试
面试入闱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㈣综合成绩
1.公开招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先后,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
2.考核招聘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博尔塔拉政府网上公布并供查询。
㈤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结果排名确定。由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5)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博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㈥考察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博州乡村振兴局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生自行填写《2021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4)。考察方式、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博州乡村振兴局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㈦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㈧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报到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州、县市乡村振兴局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及要求
博州乡村振兴局要自觉接受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州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监督电话:0909—2318964(自治州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六、招聘有关事项
1.《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在博尔塔拉政府网上,考生应及时关注变化信息。
2.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博州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考生报名时须签《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凡“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考试当天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检测报告的,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应在考前2个小时到达面试考点。期间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公告》由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州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2318563
博州乡村振兴局:0909—2318132、2318129
附件1: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
附件3: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4:2021年博州乡村振兴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