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前进区事业单位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2021-08-16 15:49:52

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打造前进区优质教育品牌,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为了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统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30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有工作单位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应聘者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及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1年8月16日—— 8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8:30至2021年 8月27日17:00(3个工作日),报名网址为:https://jmsqianjinrenshe.zhaopin.com

具体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生派遣(就业)证(如有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上传和缴费;

3、网上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证件照;

4、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前进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向市人社部门备案,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和面试准考证;

7、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扫码支付,缴费时请备注:报考者姓名+岗位代码。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8:30至2021年8月28日17:00。考生一旦缴费将无法更改报名岗位,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笔试、面试准考证打印以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通知,以免影响考试;

9、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基层公益性岗位,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离开公益性岗位工作3年内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属于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须提供按管理权限由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资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分数将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2、面试。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派遣(就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名册(档案馆盖章)或高考成绩证明(注明文史、理工类)、《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有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前进区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始终。

凡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以及经确认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面试项目为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评委由7名专家组成,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委托第三方具有考试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环节人选,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考核环节;如笔试成绩并列,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情况进行考核。

(2)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及服务期限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本区工作。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材料编委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予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0454-869119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举报电话:0454-870800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举报邮箱:qjqjjwxfjb@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15124535408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2021年佳木斯市前进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前进报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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