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华安县林业局招聘森林资源保护协管员(护林员)60人公告
华安县林业局关于公开招聘森林资源保护协管员(护林员)的公告
报名链接:http://ksbm.hxrc.com/inst_login.aspx?orginalUrl=/inst_user_index.aspx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补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量。华安县林业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森林资源保护协管员(护林员)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岗位要求对应乡镇所在地户籍(户籍所在地的公民只能报考本乡镇的护林员职位,跨乡镇报考无效),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50周岁(1971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适应林区野外工作环境。
6.在录用前或在本公告发布之后3个月内依法取得摩托车或汽车驾驶证。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
3.现任村两委人员,在聘用前必须辞去村两委职务。
三、招聘人数及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8月16日-8月23日在中国海峡人才网(zz.hxrc.com)、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等媒体渠道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本次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2021年8月16日上午9:00-8月23日下午17:00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ksbm.hxrc.com)考试报考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报名(需明确填写户籍所在乡镇),海峡人才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8月23日17:00关闭。
2.资格初审及考试时间
(1)资格初审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由第三方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请各应聘者关注相关信息,进入笔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咨询电话:0596-2877616。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参考资料《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福建省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华安县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林业专业术语(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 考生请于2021年8月25日16:00后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各应聘者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关注相关信息,进入笔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咨询方式: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工作部,咨询电话:0596-2877616,不接受关于劳动关系、薪资福利等非考务事项咨询)。
六、资格复审、体检、政审
报考者参加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数依次排名及招录人数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资格复审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审。拟聘用人员按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选岗、录用及递补
1.拟聘用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数依次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时候以学历、中共党员、报名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录取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漳州频道(zz.hxrc.com)公示。
2.选岗。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乡镇所辖片区进行森林片区选岗。
3.录取。
录取后所有森林资源保护协管员(护林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聘期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4.递补。因考生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产生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薪资待遇
森林资源保护协管员待遇(含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以及五险(含个人缴交部分)),食宿自理。
1.固定工资基本工资1300元/月。
2.平均绩效工资300元/月以上,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统筹发放。
本简章解释权归华安县林业局。
华安县林业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