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8-17 11:26:33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卫生保洁、值班人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就业帮扶的作用,因工作需要,现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卫生保洁1人、单位值班人员1人;
招聘人数:2人;
工作地点:仁德街道凤凰路12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招聘条件:昆明市辖区内的城镇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种情况并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处于失业(激活)状态下的人员:
1.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 “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有就业愿望、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 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零就业、建档立卡贫困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此项城镇、农村户籍不限);
7. 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了实名失业登记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此项城镇、农村户籍不限);

8.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 待遇:不低于寻甸县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加社会保险五险。
四、 报名时本人需提交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实名系统认证);
5.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五、 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五楼)

联系电话:0871-62662521

招聘有效期:名额有限,招满为止,在未招聘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前,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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