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招聘“月港110”巡防队伍人员公告

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人社信息专栏 2021-08-18 09:21:10

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招聘“月港110”巡防队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招聘“月港110”巡防队伍人员1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条件要求

招聘人数

考试方式

备注

专业

学历

学历类别

面向范围

性别

年龄

其它要求

“月港110”巡防队伍人员

不限

高中(中专)及以上,退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不限

不限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之间出生)。

身高168cm以上

1

面试

退伍人员优先考虑

二、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严重违纪被辞退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

2、报名地点:龙海区海澄镇民政路27号;联系人:小颜;联系电话:15260513616 。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书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个人简历一份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3、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1、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镇同类派遣人员标准。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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