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通辽科左后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15人公告
科左后旗2021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科左后旗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科左后旗政务服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为旗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工作岗位,计划招聘15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科左后旗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贫困家庭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两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城镇常住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规定的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全日制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按报名所需材料顺序扫描原件,并形成一个PDF文件包,投递到指定邮箱(hqrcyj@163.com)。考生需妥善保存报名材料,考察环节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8:30至2021年8月29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科左后旗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需苏木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扫描)。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及认定材料。认定所需材料有: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城镇常住人口证明(所居住的社区提供)、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认定地点:旗就业服务中心(原就业局)119室。
(5)提供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75--5212114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咨询电话:0475--5223268
5.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报名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邮箱。
(二)资格复审
由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复审,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考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用汉文命题,汉文答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人数时,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岗位计划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范围。笔试成绩末位并列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旗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等方面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经考察合格人员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岗前培训。旗就业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帮助其提升业务水平和劳动能力。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本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二)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工资每月22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三)监督管理。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旗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考勤制度,确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按月向旗就业服务中心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情况。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并提前函告旗就业服务中心,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障补助资金。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无故旷工连续达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以上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5、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6、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要求
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政策执行,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工作人员和招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科左后旗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