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社会福利院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人公告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关于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是隶属漳州市民政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石亭中路198号。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对孤残儿童、弃婴有爱心;
3.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心理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与各类邪教组织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护士:1人
(1)岗位条件:①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②持有护理学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③性别不限;④年龄:18周岁-35周岁;⑤户籍不限。
(2)薪资待遇:
①试用期2个月,并按规定缴交五险;
②应届毕业生等无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准),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专技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制度;
③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人员(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专技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制度。
(3)工作时间:参照用工单位现有护士轮班制度。(具体可电话咨询用工单位)
2.特教:2人
(1)岗位条件: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②持有教师资格证;③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儿童康复;④性别不限;⑤年龄40周岁以下;⑥户籍不限。
(2)薪资待遇:
①试用期2个月,并按规定缴交五险;
②应届毕业生等无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准),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专技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制度;
③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专技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制度。
(3)工作时间:实行每周6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3.保育员(护工):1人
(1)招聘条件:①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②性别:男;③年龄:35周岁-45周岁(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④户籍不限。
(2)薪资待遇:①试用期2个月,按规定办理五险;③月均应发工资3500元左右。
(3)工作时间:参照用工单位现有保育员轮班制度。(具体可电话咨询用工单位)
三、福利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按规定缴交五险;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聘用,并参照在编工作人员标准办理公交卡;
3.单位提供免费食宿;
4.工作满一年后(含试用期),按规定缴交公积金;
5.年终各类奖金参照在编人员的标准按用工单位规定的对应比例发放。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31日(用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常年招聘以上相关工作岗位,有意向者可来电咨询)
2.报名方式:
①网络报名:请将报名表(附件一)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至邮箱5141448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②现场报名或邮寄:请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用快递方式寄(上门送)至: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下庄)物联网示范园6幢6层606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注明应聘材料,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
1、考试形式:面试。由用工单位及其主管局、劳务派遣公司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面试当天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试并做好扫码、亮码等工作;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提供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参加岗前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向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2678015、15505920850
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
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0596—2523559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
漳州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