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教育局面向局属学校选调教研员公告

来源:新乡市教育局 2021-08-18 12:25:06

新乡市教育局关于面向局属学校公开选调教研员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为充实市级教研队伍,强化教研力量,发挥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局属各学校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本通知同时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面向局属各学校在编在岗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兼职教研员。

(二)岗位及人数

面向局属学校公开选调符合学科岗位的教研员共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甘于为新乡教育事业服务奉献。热爱教研工作,团结协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本科以上学历,本学科6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课题(或在中文核心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本学科本专业的文章)。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或处分期未满的;

3.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

4.属于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发展评价、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3日。

2.根据报名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3.报名材料

(1)填写《新乡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

(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附件3)。

(5)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列出清单,均以图片形式(JPEG或JPG格式)于8月23日前提交电子文档(邮箱地址308569644@qq.com);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除报名时报送以上相关材料外,纸质复印件盖章版请于2021年 8月 23 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524房间(纸质复印件须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审核后不予退回)。

(6)联系人:段东辉 联系电话:2023526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选调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初定于2021年8月 24 日至 27 日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通过”或“不通过”呈现,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 30 日至8月 31 日在市教育局查看初审结果(受疫情影响,时间或许有所调整,以实际公布的时间为准)。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现场资格确认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专业发展评价

专业发展评价分值为100分,由新乡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并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专业发展评价。岗位前5名且原始分高于30分(含30分)的进入面试环节(附件3)。

(四)面试

面试由新乡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发展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中层干部优先考虑。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新乡市教育局临时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七)递补

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将根据岗位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依据应聘者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面试合格者由新乡市教育局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新乡市教育局协调新乡市信用信息中心对选调人员进行个人诚信核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新乡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新乡市教育局选调工作监督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岗位要求开始履行职责,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新乡市教育局根据基础教研室编制空缺情况,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二)选调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市教育局。

附件:计划表、报名表、评价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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