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环境监测人员的公告

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8-19 10:49:28

甘肃省临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高效落实,根据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甘肃省临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人员1人。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

二、招聘名额

招录环境监测人员1名,岗位职责为环境监测分析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临夏州户籍(在临夏市区有固定住所);

3.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3年7月31日至1991年7月31日出生期间);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本人或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本人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6.本人因违纪违规曾被用人单位辞退、解聘的;

7.本人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人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9.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等。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全流程进行,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聘人员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通过临夏州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8:00时至2021年8月20日18:00时。

(二)网上报名

1.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09732860@qq.com,材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临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名字”格式写明。

2.报名资料:

(1)电子版:《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参照表格如实填写,附本人近期彩照;

(2)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

(三)公示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环境监测人员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薪酬按甘肃省临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临聘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假期、培训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

1.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应聘人员需在【健康新甘肃】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在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前,应聘人员应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与。

(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和政县天的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1537991455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13659303626

附件:临聘人员招聘(1).xls

甘肃省临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和政县天的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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