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乐山市委党校招聘专职教师6人公告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教学科研咨政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6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是中共乐山市委的重要部门(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是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进行党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是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智库。同时挂乐山市行政学院、乐山市社会主义学院牌子,是四川省首批确定为大专体制的市州党校之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位编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招聘一级或二级学科代码及专业名称 |
开考 比例 |
01 |
专职教师 |
专技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101哲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2:1 |
02 |
专职教师 |
专技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304民族学 |
2:1 |
03 |
专职教师 |
专技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201理论经济学 0202应用经济学、095138 农村发展、1204公共管理、1252 公共管理★ |
2:1 |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2021年7月31日前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18时,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信息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个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字后扫描);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可放宽至体检前提交)。
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包按“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发至招聘电子邮箱:lsdxrs@163.com。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在统一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
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面试。
采取试讲与面谈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成绩90分,面谈成绩10分。试讲内容统一通过邮箱向应聘者提前告知。试讲顺序现场抽签决定。参加试讲人数超过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岗位,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面谈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谈入围人员试讲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谈。参加试讲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岗位,试讲人员全部进入面谈。
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2次。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2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乐山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通过电子邮箱通知应聘人员。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出现违纪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 号中共乐山市委党校,邮编:614000;联系人:姜山,联系电话:0833-2178980,监督电话:0833-2178900,电子邮箱:lsdxrs@163.com。
(三)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