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怒江泸水市面向全市选调初中教师20人公告
泸水市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初中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泸水市委办公室 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20〕13号)精神,结合全市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学校资源配置情况,为进一步合理调配优化教职工队伍,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0名初中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择优聘用。
二、选调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选调涉及13个职位,共20人。(具体岗位见《泸水市2021年公开选调初中教师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初中及以上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2.学历及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毕业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3.普通话及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工作年限满五年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含9月1日);
5.具备拟报考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调人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公开选调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组,按照公告所要求的条件,通过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定。
1.拟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泸水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4.报名应提交材料:
(1)泸水市2021年公开选调初中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近五年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管理经历证明材料。
(5)报名人员必须保证各种材料真实性,如果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5.开考比例1:3,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调岗位。
(二)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采用笔试、面试和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包括说课和问答两项内容。
1.笔试(60%)。
笔试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行业特征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封闭命制,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https://www.ynls.gov.cn/jytyj/公布。
笔试内容及分数设置: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30%)。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2:1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说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100分制),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教学基本功、教材分析能力、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沟通与反馈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准备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回答问题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3)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视为面试不合格,则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的后续环节。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占10%)。
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师德类表彰(≦30分):从教以来,荣获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校(园)长、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表彰,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州级15分、县级10分、乡级、校级5分(同类表彰、按最高奖项计算,次数≥2次,可晋升到上一级奖励,晋升次数为1次;不同类表彰得分可以累计,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30分)。
(2)管理工作(≦20分):根据从教以来担任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时长赋分,同一年度类担任多项管理工作者只取一项计分。
赋分办法:本次我市公开选调报名人员中管理经历最长者得满分(20分),然后以此为基准,计算出每年管理经历应得分,再乘以报名人员管理工作年限即得教师管理工作考核分。公式为:
每年管理经历应得分﹦20分÷选聘报名人员中管理经历最长年限报名人员管理经历应得分﹦每年管理经历应得分×本人实际管理年限。(以年为单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3)教育教学荣誉表彰类(≦30分):从教以来,获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奖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州级15分,县级10分,乡、校级5分。(同类表彰按最高奖项计算,次数≥2次,可晋升到上一级奖励,晋升次数为1次;不同类表彰得分可以累计,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30分)。
(4)教科研成果类(≦20分)
参加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竞赛、教具制作、说课等比赛,获国家级和省级一等奖,得20分;获省级二、三等奖,分别得15、10分;获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5、10、8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8、6分;获乡、校级一、二等奖,分别得8、6分。
主持教育主管部门课题并通过验收: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州级10分,县级8分(不累计,取最高值);参与课题研究并通过验收: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州级6分,县级4分(不累计,取最高值)。
以上同类表彰按最高奖项计算,次数≥2次,可晋升到上一级奖励,晋升次数为1次;不同类表彰得分可以累计,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20分。
4.综合测评成绩合成
本次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占10%。换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30%+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1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中,综合测评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同一岗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拟选调人员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根据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七)公示。选调单位根据笔试和体检结果,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https://www.ynls.gov.cn/jytyj/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凡选调调入市一中的教师,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相应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工作纪律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https://www.ynls.gov.cn/jytyj/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及派出机构实施全程监
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泸水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86—3052865
五、其他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并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须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泸水市公开选调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