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招聘简章

来源:青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2021-08-20 11:50:22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我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一次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年龄条件:除特需人员外,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

(三)中共党员、热爱写作或有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良好;

(五)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招聘计划

详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8号津头街道办事处一楼信访中心。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常识、协管员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五)聘用方式: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工作。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一)工资: 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771-5825702。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南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及《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