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徐州邳州市残联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50人简章
2021年邳州市残联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和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徐人社函〔2021〕33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市招聘公益性岗位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岗位,具体详见《邳州市残联2021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事业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
(三)具有邳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初中(含初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五)《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条件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pz.gov.cn/zt/006018/006018002/subPagerszl.html)上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附件2)。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窗口(邳州市花园路66号)。
5、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页、第7页);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6、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招聘合格人员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7680788(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16-86228650(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组)
咨询电话:0516-86238471(市人社局)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