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招聘心理教师公告

来源: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2021-08-25 09:08:55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招聘心理教师公告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立专科层次高等职业艺术院校,有着60余年的办学传统,曾用名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69~1978),其前身为国家重点中专广东粤剧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广东粤剧学校成立于1958年,广东舞蹈学校成立于1959年),201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合并升格为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学校积极对标推进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坚持面向国内外文化艺术前沿、面向国家文化战略需求、面向区域经济文化社会需求,主动对接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建设,坚持内涵建设、创新引领、特色发展、开放办学的发展理念,聚焦艺术+,积极探索新师范、新文科建设发展,是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职业艺术院校。

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属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注册地广州市,分东校区、西校区,校区间隔30公里,交通便利,占地面积320多亩,建筑面积132230平方米。学校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等任务,开展文化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承担文化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文化艺术、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的合作和学术交流。学校文化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下设有:戏剧系、舞蹈系、音乐系、艺术设计系、社会文化系、文化创意系6个系,涵盖文化艺术、教育类等28个专业,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音像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国际标准舞、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音乐传播、舞蹈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

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472人,其中专任教师350人,具有副高职称60余人、正高职称6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8人。

学校坚持服务于文化艺术产业需求导向,办人民满意的大学,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传统优势专业内涵建设,强化艺术教育、艺术表演专业特色建设,突出面向新时代文化艺术产业需求的艺术人文科技融合建设,探索拓展以“艺术+人文”“艺术+生活”“艺术+教育”“艺术+科技”“艺术+管理”等艺术服务型人才。学校2020年1月顺利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是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首批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学校、戏曲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第二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对接产业链构建出戏曲表演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以及现代流行音乐、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专业4大校级专业群,初步形成服务于广东省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突出重点”的高职艺术专业体系。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广东,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对标国家“双高计划”绘制的职教发展蓝图,建设艺术+交叉学科专业群,打造艺术表演人才培养基地和高素质文化艺术“双技”人才培养基地,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努力将学校建成文化艺术类专业齐全、岭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艺术院校。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一、招聘岗位

心理学专任教师一名,主要负责心理健康课程教学,承担部分心理咨询等方面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服从工作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基础扎实,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岗位工作所需的身心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技能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陈老师,联系电话:13302855644,zzrsc@gdddc.edu.cn

基础教育部 高老师,联系电话:15626456408,gaoqq@gdddc.edu.cn。

3.材料提交要求:

应聘人员应将以下报名材料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心理教师张三.rar)。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不改变文件格式。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等,以上扫描件单独存为pdf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如:张三研究生毕业证.pdf),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7:00。

四、考核流程

(一)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根据岗位匹配程度,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学校官网或以电子邮件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者来校面试时须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三)学校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四)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者,持录用通知到组织人事处报到,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非在编),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福利待遇按我校内非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二)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组织人事处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2021年招聘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1年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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