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承德兴隆县选聘中学管理人员2人公告
兴隆县2021年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公告
为深化兴隆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按照“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中小学校管理队伍聘任制改革工作。经中共兴隆县委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全市选聘2名初中、高中校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兴隆县教育管理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治校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兴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选聘岗位
选聘初中、高中校级管理人员2名:兴隆县第一中学常务副校长1名;兴隆县第二中学常务副校长1名。
三、选聘范围
在承德市范围内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
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参加选聘人员应是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工作经历,任初中主任或高中(含职中)主任及以上职务并任职1年以上的人员。
3.具有相应等级的中学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遵纪守法,当年内未受党、政纪处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40周岁(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五、岗位待遇
此次公开选聘的副校长享受与学校校长同等待遇。
六、实施程序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承德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engde.gov.cn/)和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公开发布《兴隆县2021年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8月27日报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接受。疫情防控期间防止人员聚集,提前一天电话预约报名,预约电话0314-5052759,否则不予接待。
3.报名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313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兴隆县2021年选聘中学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公告附件中下载)、一份任期发展规划书,身份证、户口本、奖励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违法违纪证明、其它证明工作经历和能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5.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当场进行资
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方可参加选聘报名,报名时需交3张2 寸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片。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本人提供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考试
选聘分笔试、面试两项内容,全部采用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每项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分x30%+面试分x7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1.笔试。采取答卷的方式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在承德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engde.gov.cn/)和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方式,每位参与选聘的人员须以一所选聘学校为例,围绕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提交学校任期发展规划,并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时间12分钟,其中陈述时间8分钟和答辩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
按选聘职位数确定初选人(如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初选人;面试成绩也并列者,按所获特级教师、名师、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教学称号确定,层级高者确定为初选人;如条件相同视现任学校规模情况,任规模校职位者确定为初选人;如条件仍相同,年龄小者确定为初选人),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在承德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engde.gov.cn/)和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兴隆县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初选人员据实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从选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工作办公室对其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初选资格,并从选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组织考察后,向兴隆县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聘名单。
(六)公示
经兴隆县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承德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engde.gov.cn/)和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兴隆县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聘用,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七、任期及职责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计入聘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任期6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试用职务,安排适当工作。
(二)实行校长负责制。聘任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坚持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对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集体研究决策。
(三)实行副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分学年度教体局实施督导考核。任职期满后根据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考评情况相适安排。
八、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纪律,对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兴隆县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兴隆县选聘中学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4-5052759
监督电话:0314-5054350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