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福州闽侯县公益性A类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来源:福州市闽侯县政府 2021-08-25 10:15:28

闽侯县2021年公益性A类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我县各乡镇公益性岗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54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用人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A类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

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除外);

3.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大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户、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及意向山区乡镇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

三、招聘薪酬待遇及管理

1.按照榕人社就〔2018〕99号文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即工资)为294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2.公益性岗位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待遇标准相同。

四、工作职责

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公益性A类岗位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闽侯县政府网发布,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社区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9月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自行前往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62091911。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体检

经审核后,县人社局组织计算机操作测试,测试合格人员通过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考场及相关考务工作,邀请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严肃考场纪律。拟聘人选应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四)聘用公示

根据公益性A类岗位报名人员计算机操作测试、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闽侯县政府网发布,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社区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公益性A类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县人社局,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1.公益性A类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2.公益性A类岗位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A类岗位信息表(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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