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3人公告
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有关规定,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是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参与拟订全市发展绿色建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新型墙材)、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装配式建筑)的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绿色建材、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发展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信息统计、信息交流工作;
(3)协助开展绿色建材、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监督检查和专项验收工作;
(4)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辅助工作;
(5)协助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和建筑产业化构建生产基地项目的立项和前期建设;
(6)组织绿色建材、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工程示范及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推广应用;
(7)参与绿色建材、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标准规范的编制及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开展国内外建筑科技合作交流。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2名。
(二)工资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与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三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建筑历史与理论(A0813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A081302)、建筑技术科学(A081304)、建筑学硕士(A081305)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建筑学(B081001)、风景园林(B081003)、土木工程(B08110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B08110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B081104)专业,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
2.四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建筑历史与理论(A0813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A081302)、建筑技术科学(A081304)、建筑学硕士(A081305)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建筑学(B081001)、风景园林(B081003)、土木工程(B08110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B08110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B081104)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
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按期毕业并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目前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的;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2021年9月1日至9月3日,报名人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交至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政务邮箱:zjjljzxsj@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合同制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25180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材料
(1)《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可编辑word文档一份、扫描件一份(见附件2,扫描件需本人填写并签名);
(2)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学院盖章的成绩单;
(4)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1张;
以上材料,请考生报名时提交,原件备验。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电子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2021年9月7日前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在笔试前(考试前一天)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笔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其他事项: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绿色行程卡等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婚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四、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56-2225850。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