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3号)

来源: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人社局报名系统 2021-08-25 15:20:1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家事业单位,提供了5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公告)》(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3日至2003年8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8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三乡镇公办学校有工作经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在莲花山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女5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后出生),男5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31日后出生),报名不受学历层次、专业限制;已辞退乡(镇)代课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代课教师确认相关材料,但尚未申报确认的,必须提供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莲花山乡(镇)中小学工作满3年以上的花名册、进修证明、工资表、补贴发放凭证等能够证明身份和教龄的相关材料,方可报考。代课教师身份、教龄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认定。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两年内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辞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9.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crs.changchun.gov.cn/)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clm.gov.cn)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本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所示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clm.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00至2021年9月3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报名时,要按照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不大于500kb,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所填报信息无法更改。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00至2021年9月3日15:00。

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四)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缴费时间:2021年9月2日9:00至2021年9月3日15:00。

资格审查通过后,务必及时登录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招聘页面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登录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登录本人账号,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公告)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公告)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可登录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clm.gov.cn/)自行查询,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5.政策加分。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26日8:30至16:0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人社局(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C区312室,联系电话:0431-82536043),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会同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26日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http://www.cclm.gov.cn/)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凡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在度假区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可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按照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代课教师请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6日9:00至16:00,将代课教师确认相关材料和《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乡镇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确认表》(附件2)等送至最后代课学校初审,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初审确认的相关材料等送至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431—82536047),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审验,对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26日当天在教育卫生健康局和学校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确定并通知。资格复审时,由本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度假区人社局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cl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或人社局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8月26日9:00至11:00,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人社局(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C区312室,联系电话:0431-82536043),审核通过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五)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http://www.ccrjk.com)、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clm.gov.cn),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附件中“咨询电话”一栏。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1-81331221(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

仲裁电话:0431-81322855(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431-8133123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公告)》.xlsx

附件2:《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乡镇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确认表》(3号公告).docx

附件3:《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公告)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4:《2021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公告)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附件5: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docx

莲花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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