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4人公告

来源:孝南区人民政府 2021-08-25 18:02:11

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孝南区公开招聘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名。其中,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研究院11名,孝感市孝南区国土资源信息档案中心3名。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孝南区内具备自然资源测绘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4、孝南区现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于2021年8月24日通过孝南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8月30日

3.报名地点: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室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笔试工作由孝南区人社局和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进行。

时间: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

科目:上午9:00—11:30 综合能力知识测试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对于岗位数量与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岗位,划定综合成绩60分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组织及内容。面试工作由孝南区人社局、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区委编办参与。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施,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综合成绩计算

1.计分办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

(六)考核、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由用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报孝南区人社局备案,并在孝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等情况报孝南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考生必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孝南区具备自然资源测绘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在测绘一线工作基本情况及现实表现证明,并进行认定。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现场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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