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格尔木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录招聘政府雇员14人公告
2021年格尔木市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为及时补充各单位对政府雇员的需求,根据《海西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为政府雇员,人员性质为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现有政府雇员工资标准执行。政府雇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不占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院校毕业生,海西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非本州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不予报考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吸毒人员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递补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1年9月1日9时—9月3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1年9月1日9时—9月4日24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9月1日9时—9月5日12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点击《公告》中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2.格尔木市现在岗的政府雇员不可再报名参加此次雇员招聘考试。
(二)笔试内容、权重、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及权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单科缺考(或零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向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带照片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提交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小于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如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条件、道德品质、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及与拟任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重点对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的其它公开考录招聘考试。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并列的,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加试。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时间认定
毕业时间、户籍时间、年龄时间、基层服务时间认定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三)学历认定
《公告》中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学历证书中专业后面的xx方向和括号内标注的xx专业以及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四)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参加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有效,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列入补录人员名单及政府雇员人才储备库。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递补至第三名后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补录。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79—8455188
附件:2021年格尔木市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政府雇员计划表.xlsx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