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南州共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政府临聘人员3人公告
关于共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政府临聘人员的公告
县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县的免疫规划、水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传染病监测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承担着全县的传染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及核酸检测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督导和培训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临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海南州招聘。招聘的范围为海南州户籍、海南州生源、在海南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海南州公开招聘共和县疾控中心临时聘用人员3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按照“人岗相适”的工作标准,从学识、品德、能力、履职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招聘人员符合各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的工作执行力;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为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应为1986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1)地方病防治岗位:招聘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人员1名,限男性(每年5月至10月野外作业);
(2)检验岗位:招聘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人员1名,性别不限;
(3)数据统计与分析和应急处置岗位:招聘预防医学类或公共卫生类专业人员1名,性别不限;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5年内曾在公开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共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具体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招聘步骤等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共和县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人:乜琼/余艳楠,联系电话:0974-8520318/851079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有资格证者持执业资格证、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籍证明,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张,提交《共和县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初审(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3日)。县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的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及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初审公示。对资格审查符合应聘要求的人员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4日—2021年9月11日。
5.开考比例。计划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开考招聘。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配合开展试卷编制、阅卷、分数统计以及考场选定布置、监考、成绩公示等工作,邀请县监察委员会、人大、政协全程参与。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公开公示。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县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面试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抽调、场地选定、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文明礼仪、应变能力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拟招聘岗位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到由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参加健康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县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聘用的考察工作,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服务水平和能力等。
(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保障
(一)所聘人员一律为共和县疾控中心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共办发[2018]164号)文的规定执行。县疾控中心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统一管理,与疾控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二)所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
(三)试用期满,符合岗位要求的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六、有关要求
(一)规范程序流程,推进信息公开。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按照本方案要求,规范开展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合同签订等工作,尤其要做实做好考试考察等敏感度和关注度较高环节工作,确保招聘程序规范、结果真实。积极推行“阳光招聘”,及时全面公开招聘政策、程序、结果等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二) 严肃招聘纪律,营造良好氛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工作作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维护公平公正的招聘结果。严格执纪问责,对于在聘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责任。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