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南医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赣南医学院 2021-08-26 14:36:00

赣南医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02103)

 

一、学校简介

赣南医学院位于著名革命老区——江西省赣州市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中国科学院院士韩济生教授担任名誉院长。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1年的江西省立赣县高级助产职业学校,1958年设置专科建制的赣南医学专科学校,198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赣南医学院,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起与苏州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占地总面积1872亩,设黄金、章贡两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33.4万册,电子藏书230.62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2429人。专任教师84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520人。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有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有中央苏区医疗卫生史与健康中国战略研究中心、江西省脑血管药理重点实验室、江西省医用组织工程材料与生物制造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11个;有国家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客家中医药资源研究分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赣南分中心各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 其中第一附属医院为全国首批74家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之一,诊疗设备先进,拥有最新一代达芬奇(Xi)手术机器人1台、高档磁共振仪4台、螺旋CT机 6台、DSA、ECT、直线加速器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整体配套齐全,达国内同类医院先进水平。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联系人及方式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血管生物学科研教师

2

基础医学类(1001)、生物学类(0710)、药学类(1007、078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胡老师

hgh0129@163.com,

0797-8169163、 18970786506

心血管药物研发与组织工程科研教师

1

药学类(1007、0780)、生物医学工程类(0831)、材料科学与工程类(0805)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

流行病学专任教师

1

病原生物学(100103)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陈老师,

29279675@qq.com,

0797-8169773

除表中特别注明,各岗位条件如下:

1.年龄: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学位条件:必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有效证明报名。

3.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学校用人部门报名,简历投递时邮件主题:应聘博士+岗位+姓名+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按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位)证(含本科学历学位)、科研材料(博士附)扫描作为电子附件,压缩发送。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时请提供求职简历和相关证件。考核时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有效证明报名。

3.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需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4.博士正式入职后,来校面试的交通费及住宿费由我单位承担。

5.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核方式

1.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方式采取试讲、面试、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拟聘用人选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不含70分),否则不予录用。

3.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4.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由我单位承担(复检需自费)。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管理。

七、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按照引进人才层次享受相应人才引进待遇,按照《赣南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赣医发〔2018〕19号)文件执行,主要待遇如下:

引进人才类型

科研启动金

安家费(万元)

人才津贴

医学类、理工类不低于(万元)

文科类

(万元)

安置费

住房

补贴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面议

第三层次

A

100

50

130

50

8000元/月

B

80

40

100

50

6000元/月

第四层次

A

70

35

70

30

4000元/月

B

60

30

50

30

3000元/月

第五层次

A

50

25

40

20

1500元/月

B

40

20

30

20

1000元/月

注:

1.以上费用办理完成入编手续后发放;

2.安置费一次性发放;

3.住房补贴分5年随工资按月平均计发;

4.人才津贴按照相应层次发放5年,按月随工资计发。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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