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启东市文化馆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启东市文化馆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文化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经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批准,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原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4.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
音响师1名,具有音乐特长的优先。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文化馆219办公室。(启东市钱塘江路文体中心北区11号门),联系电话:0513-83313780。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近半年医院体检报告(必须为三级及以上医院方为有效,体检费自理)。
(4)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领导组根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及聘用办法。
(1)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3天。
(3)聘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被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人事关系聘用手续,性质为市编外劳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其标准发放。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中共启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启东市文化馆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由启东市文化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313780
纪检监督:0513-68218038
启东市文化馆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