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烟台莱山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467人公告
2021年莱山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467名(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网格巡查、走访、信息采集等)的身体和时间条件,能够全职从事网格员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
3.本网格、本小区、本社区常住居民优先(户籍在本社区或有住房,长期在本社区、本小区居住生活),邻里关系和谐,群众威信高,善于沟通,有责任心,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常用手机APP。
4.6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休人员、中共党员、具备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网格民情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6.曾担任过网格员被辞退的人员;
7.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无理缠访闹访的;涉黑涉恶的;
8.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21年莱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替。相关材料如下:
(1)完整规范填写的《2021年莱山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户主页、索引页、个人信息单页)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
(4)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
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数量达到招聘计划人数1.5倍的,不再受理新的报名。如所在社区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从邻近社区优秀人员中调剂。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党员、技能等条件依次优先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各街道(园区)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不予聘用;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由各街道(园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立场、日常表现、有无违法、违纪、失信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专职网格管理员的情形。
五、聘用管理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街道从事网格员工作。
2.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27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除以上待遇外,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4.实行年度评价机制,评价合格的,可继续聘用。对不胜任工作或敬业意识较差、造成工作失误的,予以解聘。
5.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所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现场报名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以及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所有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佩戴防护口罩,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报名和面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咨询电话:0535-6726657(莱山经济开发区)
0535-6898001(滨海路街道)
0535-6886283,6889280(黄海路街道)
18300324736(初家街道)
莱山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