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工作者23名公告
2021年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吉木萨尔镇社区人员力量,根据《昌吉州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吉木萨尔镇各社区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由吉木萨尔镇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2、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3、人员按照男11名,女12名,民族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目前在吉木萨尔县范围内服务的政府购买岗、公益岗、村警、辅警等享受政府财政待遇的人员,报考前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21年8月30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在吉木萨尔县服务期未满被辞退的“到村工作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等聘用人员;
7、在吉木萨尔县服务期未满的“到村工作大学生”及“三支一扶”大学生;
8、在合同期内辞职未满3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吉木萨尔镇社区工作者,不具备再次招聘资格。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 9月1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3、笔试时间:2021年9月4日上午10:30-12:30
4、面试时间:2021年9月9日
5、总成绩公布:2021年9月10日
本次招聘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将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www.jmser.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五、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吉木萨尔镇人事办公室(209办公室)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吉木萨尔镇2021年编外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吉木萨尔镇人事办公室(209办公室)
(三)组织笔试、面试、公布成绩
1、笔试由镇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70分、综合写作30分。笔试成绩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每个岗位按照拟招募人数1:2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汉语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考试的考生到达考点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绿码认证,缺少证件不得进入考场。
3、确定初步录取人员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如有岗位空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放弃体检的由本人提交书面放弃说明。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如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考察期间,招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
(六)公示
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县政府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
(八)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镇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发布。
咨询电话:0994-6922140
监督电话:0994-6922149
附件1:吉木萨尔镇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附件2:吉木萨尔镇2021年编外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
吉木萨尔镇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