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2名人事代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8-27 14:48:35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聘2名人事代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原则

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名,工作岗位在发改委机关。

三、工资待遇

每人月基本工资标准为本科生2000元/月、研究生2100元/月。所聘人员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应由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有安阳市五县四区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热爱发展改革事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专业范围:哲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经济与贸易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林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工业工程类、电子商务类。

7.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8月27日—8月30日。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确定的招聘计划,对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考试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报名办法等内容在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 8月31日至9月3日。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在发改委网站上下载《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办法。考虑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毕业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两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等材料发至邮箱:rsk720@163.com。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邮箱发送准考证至考生本人邮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1.采取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的知识水平能力和政治素质等。

3.笔试地点、时间

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后,请将准考证、身份证放置到桌面,以备查验。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六、资格审查及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双一流(学科)院校毕业者优先。考试成绩可拨打0372-2550751电话查询。

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等证件原件,到指定地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八、录用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九、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安阳市发改委纪检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372-2550638。

本公告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72-2550751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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