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来源:嘉兴人事人才网 2021-08-27 17:13:19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合同工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在2021年8月1日之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机关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2084881829@qq.com,文件名为“姓名+应急岗位合同工”。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初审

1.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

2.报名结束后10日内,由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由嘉兴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前,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请提交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至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6楼608办公室。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面试

面试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符合条件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拟招聘的岗位合同工实行劳务派遣,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后及时申领浙江“健康码”,现场资格审查之日如实申报14天内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

五、其他说明

联系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2130912。

附件1: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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